学习《我所认定的三条教学“铁律”》
学习《我所认定的三条教学“铁律”》
余文森
教学规律的认识和界定见仁见智。经过二十多年的学习、实践和研究,我认为以下三条规律至关重要,它们是有效教学、优质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法则、法宝。甚至可以武断地说,任何好的教学都是有意无意地遵循了这三条规律,相反,不好的教学则一定是违背了这三条规律。我认为,在当前强调这三条规律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凸现这三条规律的重要性和不可违背性,我把这三条规律称为
“铁律
”。
【教学是有规律的,所谓“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揭示的就是这个道理。同时,教学又是极其复杂的,由此分析任何“武断”或“铁律”都要慎重,千万不能以自我理解来代替教学的本质。由此,提出一个有趣的话题,世界上是先有“教”还是先有“学”,有人得出答案“人”是先向动物学习的,那么“动物”向谁学习的呢?“无学则无教”是不是“铁律”呢?】铁律之一
: 当学生已经能够自己阅读教材和自己思考的时候(处于相对独立和基本独立的阶段),就要先让他们自己去阅读和思考,当然,这时只靠学生自己读书和思考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所以,教师一定要针对学生独立学习中提出的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教学。这就是教学的针对性。而没有针对性的教学就是一般化的教学;一般化的教学是不能引起学生的注意和兴趣,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
这条规律告诉我们
:当学生处于相对独立和基本独立的学习阶段,具有一定的独立学习能力,必须先学后教,这是教学的一条规则、规律,而不是一种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的方式、方法。从教学促进学生发展的角度讲
: 先学
:解决现有发展区问题;后教
:解决最近发展区问题。
【我赞成教学要有针对性,否则就不能“因材施教”。但具体到课堂上,我并不赞成每一知识点都要“先学后教”,简单的就要学生看,复杂的就要教师讲,只有难度中等的学生能够探析的才能“探究”。先学后教是针对满堂灌提出的,是针对目前教学现状而矫枉过正的提法,如果“满堂学”后是不是会有“先教后学”提出呢?也不一定,教学之间的关系关键是个“度”。比如小学一年级的学生要学写一个生字,是“错后再教”还是“先撇后捺”呢?恐怕没那么简单吧!】铁律之二
:当学生不具备独立阅读教材和思考问题的时候(处于依靠教师的阶段),教师要把教学的着眼点放在教学生学会阅读和学会思考上面,这同样是教学的一条规则、规律,而不是一种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的方式、方法。当然,教师不能脱离学科性质、教材内容特点和学生认识水平来单独传授所谓的方法,而应该把方法传授有机地渗透和溶入知识的教学中,并引导和教育学生保持对学习方法的关心,养成
“方法
”的意识。
这条规律告诉我们
:当学生处于依靠教师的学习阶段,必须先教后学,但是教的着眼点是为了不教,学的着力点在于自主、独立学习,因此,教师要致力于教学生学会学习,从而使学生慢慢地摆脱对教师教的依赖,许多优秀教师总结出这样的教学过程
:教
——扶
——放。从动态发展角度来看,整个教学过程也就是一个
“从教到学
”的转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不断转化为学生的学习能力;随着学生学习能力由小到大的增长,教师的作用在量上也就发生与之相反的变化。最后是学生完全独立,教师作用告终。所谓教师的主导作用,最主要最根本的也就在于促进和完成这一转化。
【不仅要理解“教是为了不教”,还要理解“不教是为了教”————黄全愈:“教是为了不教”,许多人把叶圣陶先生的这句话当成了推行素质教育的至理名言。“不教是为了教”是我在观察、比较、分析、研究美国的一些教育现象后,总结、概括出来的理论,而这种观念又恰恰是与我们传统的教育观念背道而驰的。 “教是为了不教”这句话,可以分解为“教”是手段,“不教”是目的。也就是,通过“教”,让孩子“学会”后,就达到目的,可以“不教”了。同样“不教是为了教”这句话也可分解为“不教”是手段,“教”是目的。也就是,通过“不教”的手段,让孩子在“自我教育”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会学”的能力,从而达到“教”的目的。
“学会”强调的是结果——学懂现实世界(已知世界)的知识。 “会学”则是强调探索的能力(包括探索精神、批判性思维、创新意识、学以致用的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具备了这些能力,既“会学”已知世界的知识,又能去探索未知世界的奥秘。
已知世界的知识是可以“教”的(通过家长和老师的讲解传授给孩子)。然而,人的“能力”,如发现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能力等等,我们的家长和老师是无法“教”给孩子的,更不可能“交”给孩子。因为能力是潜伏在孩子本人的生理和心理层面的特质,不能由外人“教”。因此,人的“会学”、独立、创造等能力,只能培养。
当然,世上没有绝对不“教”的教育。美国家长和老师的“不教”,不是什么都不管不问,而是在培养孩子的能力问题上,不作过多的个人说教,让孩子自己去观察,自己去体会,自己去分析,整理出能说服自己的想法,然后确定目标,制订达到目标的计划和步骤,并在实施计划中自己管理自己……
铁律之三
:一切教学都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根据学生的原有知识状况进行教学)。这也是教学的一条规则、规律,而不是教学的一种方式、方法。泛泛来谈,这条规律似乎涵盖了前二条规律的内涵,但是,我们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它的独特内涵和意蕴。美国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奥苏伯尔曾经提出这样的命题
:“如果我不得不将所有的教育心理学原理还原为一句话的话,我将会说,影响学习的最重要因素是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根据学生的原有知识状况进行教学
”。
“根据学生的原有知识状况进行教学
”,这是教育心理学对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最伟大的的贡献,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学生的有意义学习。奥苏伯尔告诉我们:有意义学习的最重要条件就是学习者头脑中应具有可以用来同化新知识的适当观念。如果我们把学习者头脑比做一片港湾,新知识比做一条轮船,那么所谓的适当观念就是固定和
“拴住
”轮船的
“锚桩
”,我们称之为认知停靠点。
这条规律告诉我们,新知识的教学必须基于学生的原有知识,所谓温故知新,没有
“故
”哪来
“新
”?没有停靠点的学习只能是机械的学习,死记硬背的学习。从大的角度讲,教学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从学生原有知识出发,循序渐进,学会了前进,以实现掌握学习;从小的角度讲,每节课的教学必须帮助和引导学生找准真正的直接的认知停靠点,尽快完成新旧知识的有机联系。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停靠点,奥苏伯尔建议我们采用先行组织者的教学策略
:所谓先行组织者,就是在呈现正式的学习材料之前,先用学生能懂得的语言,向学生介绍一些有关的引导性材料。这些材料比要学习的新材料更一般、更概括,并且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的原有知识也密切联系。它们充当着学习者由已知通向未来的
“认知桥梁
”,起着沟通的作用。
【所谓温故知新,没有“故”哪来“新”?——我赞成“温故知新”,这是教学规律,但不赞成“没有故哪来新?”,因为这句话太绝对。比如古诗词教学,由于诗歌具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点,不背不积累就行不成基础。我赞成归还学生的学习权,是因为教师过于包办,但对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还是应该扬弃中继承。真理来自于教学实践,来自于简简单单的课堂行为,从中我们会找到真理,会验证理论】